本报讯 长城航空公司原总经理钱志良(副厅级),身为国有公司管理人员,竟利用职务之便擅自将本单位公款850万元挪给一私营企业进行营利活动,至今尚有350万元无法归还。据检查日报报道,近日,浙江省宁波市检察院以挪用公款罪对钱志良依法提起公诉。
现年57岁的钱志良系江苏太仓人,原系长城航空公司总经理,因涉嫌挪用公款于今年3月25日被宁波市检察院依法逮捕。检察机关查明,1997年10月20日和1998年1月24日,钱志良利用职务之便,先后擅自将本公司的200万元和150万元公款挪给宁波金城集团有限公司(私营企业)进行经营活动,至今未归还。1998年2月11日,钱志良再次擅自将本公司的500万元公款挪给金城集团用于归还银行贷款,同时,又违反规定,擅自以本公司名义为其向银行贷款提供担保。至今尚有350万元无法归还。